2024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09:02:4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四)体检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综合考察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顶岗试用时间为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规定进行递补。

  (七)公示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调动、聘用

  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同意调入后,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入职后具体岗位需按入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5223428(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028-86136279(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6780960(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原标题: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615AB2B973696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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