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09:05:0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原则上在复检要求提出后的10日内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综合考察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调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调动、聘用。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6671755、028-8667197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028-68107802(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

  028-86780535(四川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028-86120103(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

  028-84196162(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6669940(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28-68107838(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纪委)

  028-86752098(四川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纪委)

  028-84798500(四川省分析测试服务中心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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