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兴市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公告

2024-05-23 09:07:0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启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市属公办学校,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分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小初部)和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高中部)两个校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小初部占地面积16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84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初中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1

小学语文

3

教育类、文学类及其相关专业

2

小学美术

1

美术及其相关专业

3

小学英语

1

英语及其相关专业

4

小学科学

1

教育类、理工类及其相关专业

5

初中语文

3

语文及其相关专业

6

初中数学

2

数学及其相关专业

7

初中英语

2

英语及其相关专业

8

初中科学

2

物理、化学、生物及其相关专业

9

初中社会

3

政治、历史、地理及其相关专业

10

初中音乐

1

音乐及其相关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不含南湖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其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即可);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③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①在职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社会人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即可);

  ②在职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做要求);

  ③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④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⑤各类证书均需在2024年6月1日前取得。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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