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揭西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5-23 09:07:2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教师编制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48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2024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共48名,其中:高中教师32名、中职教师13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并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或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中职教师岗位,须具有中职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或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博(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6.户籍:详见招聘岗位要求。其中限揭西县户籍的岗位:揭西县户籍或揭西县户籍生源可以报考;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配偶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子女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8.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或违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近三年在我县招聘教师考试中持假证件报名的、考试作弊的人员;近三年参加我县招聘教师考试被聘用后不报到的、自动离职的、被辞退的人员;

  10.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