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四川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14:59:49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3.体检组织及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自动弃权及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次考核招聘只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放弃则不再进行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要求者,取消该考聘岗位。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后,考生放弃所产生的空额,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教师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有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报考者须出具书面材料反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九)审批及上编、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上编、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拟录取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持办理报到手续所需材料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到,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入职

  (一)拟聘用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上编手续的办理,因拟聘用人员不配合或档案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导致的无法上编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完上编手续后正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校报到入职,并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事处人才招聘栏(http://rsc.njvtc.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自己的缘故,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四)在聘用前及聘用后一经发现报考者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作解聘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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