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眼科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15:00:3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我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工作需要,选聘工作人员11名。

  一、选聘单位有关情况

  河北省眼科医院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以眼科为重点,以口腔科和耳鼻喉科为特色,集医、教、研和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眼科医院。主要职责是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条件,开展以眼病、耳鼻咽喉、口腔病为主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体检等医疗诊治服务以及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开展以眼科为主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有关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开展医学院校学生实习和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医疗下乡、医疗援助、医疗技术帮扶以及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救治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眼科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7日。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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