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南通如皋市卫健和民政系统部分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5-23 15:02:1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如皋市民政局和如皋市人社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01~13岗位的考生,在初审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14~66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2024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进行公告。

  7.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进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岗位代码01~13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岗位代码14~66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01~13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14~66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卫健委网页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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