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定蠡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8名)

2024-05-21 16:48:20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二、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研究生学历及限高校毕业生岗位不限户籍;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蠡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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