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市休宁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23 15:04:40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2)有关事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面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考察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聘用人员,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上岗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休宁县使用事业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休组字〔2021〕3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聘用进入周转库后实行动态管理。聘用入库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县企业专业技术服务需求统一安排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的日常工作考核由服务单位负责,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跟踪管理。3年服务期满后原则上调整安排到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工作,对不愿意调整安排的也可申请辞职。对服务单位特别需要,且本人愿意的,经审批同意后,可延长服务期,延长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人才政策补助(每年1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入住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试用期满后参照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确定工资待遇。服务单位期间,考核合格的,可享受4-6万元/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4万元/年,原211高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年,原985高校硕士研究生6万元/年)的高层次人才补助。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安排到服务单位工作期间,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并予以聘任。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后续事宜,请关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59-7516224(县委组织部)

  0559-751258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9-7512766(县纪委监委)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黄山市休宁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度黄山市休宁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zip

  附件3: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docx

  中共休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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