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66-5021640(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0566-5022287(青阳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1201(青阳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另行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
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21KB】
2024年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docx【15.93KB】
2024年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41.5KB】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1.06MB】
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0日
原标题:2024年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543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