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20 23:18:0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1.初级和中级(面向博士研究生岗位除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知识等。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教师岗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辅导员岗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教辅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形式。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等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2.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采取面试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会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山东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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