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4-05-20 23:19:50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备案手续。

  十、聘用

  (一)经洪湖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监督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洪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专项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716-2422210(洪湖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洪湖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0716-2219667(洪湖市融媒体中心);

  0716-2440199(洪湖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0716-2435209(洪湖市乡镇人社服务中心)。

  附件1:洪湖市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洪湖市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原标题:洪湖市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honghu.gov.cn/hhrsj/23673/105220243/t120220243054/492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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