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公告

2024-05-20 23:22:4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5)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7)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所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证明处理)。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均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参考确认系统进行笔试参考确认。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慎重和负责任地选择“参加笔试”或“放弃笔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考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01-02号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高等教育理论及政策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日常事务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总分100分。

  (2)03号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和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心理学基本知识水平和心理学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危机事件干预处置能力以及高校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考试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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