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理素质测评
与体检同时进行,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如心理素质测评未达到要求,本单位可不予聘用。
(八)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学校根据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及其他保障
(一)聘用后薪酬结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平均标准、课时费及班主任费;各项标准参照同级别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三个月。
(二)按照有关规定,学校给试用期满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通过人事代理方式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中个人应负担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学校为专职辅导员提供全面的职业发展支持,积极协助参与职称与双师型教师评审、报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竞赛比赛,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进修机会。同时,在学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上优先考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强化学生管理,结合我校实际,专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需入住男生公寓。如若聘用,须至少带满一届学生(3年)。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8—2518028(韩老师)
0938—2518025(李老师)
监督电话:0938—25180220938-2518055
学校网址:https://www.gipc.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里铺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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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关于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ipc.edu.cn/info/1038/121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