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初审通过人员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8:30-2024年5月31日18:00。
资格复审地点: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材料
①《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附件3)纸质版1份(贴照片,正反面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本硕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境外学习经历提供“中留服认证报告”纸质版1份,境内学习提供以下资料:
往届毕业生:
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
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如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则提供本校研究生院开具的所学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
如已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则提供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网上开具也可)。
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⑦其他资格证书、奖励、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非必须)。
⑧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姓名)。
注:复审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包括资料中个人信息)需与报名邮箱中提交的资料(个人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以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复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携带(或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学校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此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进行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此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环节结束后,笔试、面试汇总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要求
学校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文件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