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2024年澄迈县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
4.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本人免冠一寸照;
8.报考承诺书(附件2);
9.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编人员提供);
10.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4);
11.澄迈县人民武装部身份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提供)。
(三)网上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打印准考证公告,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不低于该学科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平均分方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八)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九)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方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