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秦皇岛市昌黎第一中学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2024-05-21 09:01:26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ksbm.qhdrsj.gov.cn、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lxzf.gov.cn/、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通告。

  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笔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均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现服务于各县区的人事代理教师)应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未按时提交或瞒报、造假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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