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东南州剑河县民族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方案

2024-05-20 16:03:03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9)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10)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均需参加笔试,不足则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专业测试)

  ①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3的,按笔试成绩递减取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入闱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均需参加面试。

  ②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

  ③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④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考生总成绩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附加分算在笔试成绩中。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含附加分)。如总分数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一致的,需重新进行面试。本条件不能解决的按照本实施方案第四大点的第一小点第六条实施。

  5.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体检组织实施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中有关体检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自行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规定地点(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6.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剑河县民族中医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六.入职录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院办公室依次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院党委会议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过程中有反映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服务期内未经医院同意,不得申请离职或调出本院。经医院研究同意离职的,须按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 备案制管理人员待遇按照《剑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相关事宜的批复》(剑府函(2017)1063号)文件要求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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