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进行相应调查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人数由我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员额制)》《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七)聘用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员额制)》存入本人档案。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后,需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首轮聘期为六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首轮聘期内提出辞职或调离的,违约赔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员额制)》按有关要求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报名要求与考试招聘程序相同。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初审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4年6月12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即刻取消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
3.如所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与《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方向)不完全一致但专业相近的,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或论文课题等相关佐证材料,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专业名称已调整,应兼顾新旧专业名称。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指定日期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5.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发送“考核确认通知”至考生手机短信或邮箱,请考生于指定日期前通过通知中的链接点击“参加”或“不参加”进行考核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参加考核,将不予安排考场。确认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6.考生确认参加考核后,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以“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7.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1.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招聘岗位及考核内容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考核内容 |
教辅岗位03 | 1 | 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