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平阳县人民医院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20 11:41:0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3)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要求执业范围需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岗位还须提交执业证书。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审工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后将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结果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递补、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递补。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应聘者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3.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平阳县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优惠政策

  凡符合附件2《平阳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修订)》(平委人办【2023】11号)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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