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0 11:42:48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评人选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

  (五)体检

  由应聘者在生活或工作所在地,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由应聘者邮寄或送至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由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岗位相关素质能力、工作态度、获奖情况及有无失信、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与拟聘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体制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至少1个聘期(2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统一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工资依据《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原身份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执行“专职人员”工资标准(岗位系数0.8),参考薪酬为南芬区事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原身份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执行相应的“科员”工资标准(岗位系数1.0),参考薪酬高于南芬区事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其待遇不变,薪酬依据《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附件3《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4373785513029220605

  附件1: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人才计划信息表

  附件2: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原标题: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fen.gov.cn/publicity/qzfxx/tzgg/12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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