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党校事业单位硕博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20 15:08:01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并核实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考试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二)面试。

  1.成立考评组。从海南省面试考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考官,组成考评组,人数为5人或7人。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4.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公告为准。

  5.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 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结果,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 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考生档案(含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由考生书面承诺本人无违法犯罪情况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七、人员聘用

  (一)公示。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中,每个岗位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于规定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在琼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且5年内不得以借用、跟班学习、抽调、挂职等各类方式离开琼中。

  八、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聘用到我县的硕士研究生满6个月后可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博士研究生满3个月后可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二)人才补贴。此次招聘的2024年紧缺专业硕博人员享受人才补贴,人员聘用后,发放人才补贴10万元,分5年计发,每年2万元,每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向县财政局申请发放,服务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服务月份计算。

  (三)住房补贴。2018年5月13日后新招聘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可凭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1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1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发放具体事宜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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