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及以上二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胶州市政务网网站(http://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予以公布。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2-81822810
市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2-82289053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4年胶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岗位表
2.胶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附件:附件1:2024年胶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岗位表.xlsx
原标题:2024年胶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iaozhou.gov.cn/zwgk/gkml/fdzdgknr/rsgz/sydwzp/202405/t20240517_80177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