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2024-05-20 15:52:2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十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试用期合同,合同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查阅。

  报名咨询电话:0550-3566041、3566019(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0-3566042(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5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zcvc.edu.cn/info/1025/11847.htm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