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党校网站公布考试结果。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本党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书面意见。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对象与党校约定时间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规定
符合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政策,并按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校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二)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网站(dx.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丽水市委党校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丽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凌云街261号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咨询电话:0578-2295030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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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2024年5月16日
原标题:中共丽水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dx.gov.cn/art/2024/5/16/art_1229656576_60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