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3.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31日(周五)8:3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州省兴义市建设路27号州纪委州监委机关1号楼1305室。
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成绩公示:面试合格(60分及以上)的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24年6月3日在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http://qxnlz.gov.cn)进行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地点:贵州省兴义市建设路27号州纪委州监委机关1号楼1305室。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满足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条件)。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本人。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满足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条件)。
3.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4.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后,在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http://qxnlz.gov.cn)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并电话告知本人。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人事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同步开展政审工作。
经考察组审定存在本方案第四条中“不作为引进对象”所列情况的,或存在其他情形考察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满足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条件)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