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职位招聘人数,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对象名单。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有关政策
(一)聘用考核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与编制所在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在管理岗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聘任为管理岗七级(正科级);聘用在专业技术岗的,根据专业技术能力优先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与工作单位签订3-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聘任为市属国企中层正职职级或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或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助理等职务。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入职事业单位的博士,工资福利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年收入最高可达35万元(税前,含各项人才补贴)。
2.入职市属国有企业的博士,工资福利按不低于市属国企中层正职职级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年收入最高可达40万元(税前,含各项人才补贴)。
同时可享受安居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人才引进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进入面试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来肇后统一安排食宿,凭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交通补贴(省外人员1000元/人、省内人员500元/人)。
(四)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咨询电话:0758-281322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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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肇庆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content/2/2986/post_2986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