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招聘(第二批)公告

2024-05-17 09:50:39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六)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素养、道德品质、遵规守纪情况等内容。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人事处将聘用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于2024年8月底前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资格审查未通过。

  (六)招聘工作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电子邮件:renshichu@biem.edu.cn。

  (七)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学校官网(www.biem.edu.cn)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八)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4年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人事处所有。

  (九)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417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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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

  2.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应聘申请表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

  2024年5月16日

  原标题: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5/t20240516_3685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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