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石大冶市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24-05-17 09:59:19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无生讲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特别提醒: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

  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bdaye.gov.cn)发布。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大冶市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大冶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的入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岗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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