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2024-05-17 00:01:5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在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面试考核工作由聊城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采取直接考察或面试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品质、专业素养及业务技术水平等。对报考人数不设规定比例,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均可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医院根据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等相关事项将在聊城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聊城市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谈话、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首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聊城市人民医院等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高层次人才引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政策和引进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我院博士研究生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聊城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5-827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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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需求表

  2.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hospital.cn/news/newsgg/zhaopin/2024-05-15/10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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