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简章

2024-05-17 00:03:0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3)身份证(正反面);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5)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报考条件。

  所需材料电子版要按“报名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所有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三)面试

  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工作由聊城市眼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不受招聘岗位人数限制,在不超过招聘计划总数内调剂。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根据报名情况在医院网站另行公告。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各岗位根据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四)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作出考察结论。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眼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不能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时间到岗工作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录用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五)本公告由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635-8902098

  监督电话:0635-89023660635-2123926

  附件:

  附件1:2024年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高层次人才引进).xls

  附件2: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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