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5-16 15:19:13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 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和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总分数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025-58184561,588810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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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202405/t20240514_4665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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