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台技师学院选聘公告

2024-05-15 16:14:04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委会,采取面试答辩和试讲的方式,重点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试。

  面试答辩和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答辩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答辩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答辩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成绩。面试答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技师学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邢台技师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本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对在选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609979监督电话:0319-2609806

  附件1.邢台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邢台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邢台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xingtai.gov.cn/new.html?id=178984082890103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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