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衢州衢江区教育系统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2024-05-15 16:14:4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3.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证、师范类应届生证明(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6月13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和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其中幼儿园教师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待聘备选库。

  入围面试对象达到25人及以上的岗位需按“蛇形分组法”分组后组织面试,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后计入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修正规则如下:

  修正后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修正系数、修正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予以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修正。

  4.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修正后的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岗位内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名次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名次并列。

  5.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纳入待聘备选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入库;兼报者入围在编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落聘者,亦纳入待聘备选库。

  6.因衢江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需要,经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折合总成绩(不同面试组的需修正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待聘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拟上岗对象,入围在编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落聘者,优先上岗。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一年。

  (九)体检

  1.拟上岗对象的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所有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的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自动放弃考核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是否递补,由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取消上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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