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总成绩计算公式折算笔试成绩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另行通知。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专业面试按岗位类型分类设置,其中甲类和乙类岗位的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丙类岗位的专业面试采取试讲+专业实操的方式。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实操为专业基本功测试或实操,专业基本功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本专业领域技术水平,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现场决定;实操主要测试考生对设施设备的操控能力、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工作实务水平等,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现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