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运城新绛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0人)

2024-05-15 11:45:48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证明。

  (5)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的须提供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乡镇卫生院、校医岗位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考生,须另外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

  (9)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或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须另外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1)本人档案或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存放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的方式;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校医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

  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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