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兴安盟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14 16:37:1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才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应在报名后2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2.《计划表》中涉及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后附咨询电话。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定于6月1日-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定于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

  2.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及审查工作人员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

  (3)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评估程序。

  (四)评估

  评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岗位由盟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重点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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