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

2024-05-14 16:38:47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emci.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开始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将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8:30--15:3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9872661

  纪律监督电话:024-8810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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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5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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