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组织考察、体检后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察组通过相关渠道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个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拟聘用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规定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届毕业生为专技十二级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如遇国家、本市出台考试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学校网站同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六)咨询电话(工作日内8:00—11:30、13: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10-68903259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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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5/t20240513_3678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