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市梁山县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简章

2024-05-15 11:55:3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别由梁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为县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相关待遇

  报考梁山县中医院岗位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享受梁山县中医院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享受梁山县中医院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八、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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