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以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进行核查。
(八)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报市人社局聘用核准备案后,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湘潭县第一中学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以及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湘潭县第一中学提供三年免费教师公寓周转房住宿。
五、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如涉及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731-57881244
举报电话:0731-5788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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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原标题: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9140/9136/content_1300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