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14 11:50:4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并面向社会公布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会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学校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应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待遇

  根据省、市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人才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住房补贴、安家费、产权型人才住房等待遇。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提前准备好现场资格审查材料,随时做好现场审查准备。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拨打。

  青岛市人才待遇相关政策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详见官网)查询。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容缺报名承诺书

  附件3:专业证明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5:在职报考人员承诺书

  附件6:无业承诺书

  原标题:2024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7人)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