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人)

2024-05-14 09:50:0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3)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份。

  (4)个别岗位限工作经历,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和当地社保部门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5)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6)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蓝底、背面写清楚姓名)。

  (7)初审合格人员需要缴纳考试费50元。

  2.报名地点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

  3.现场领取准考证

  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现场领取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面试等环节使用。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不再“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含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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