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娄底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14 09:51:49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4.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对特殊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娄底技师学院提出申请,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到娄底技师学院人事科领取,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再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满分各为100分,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2)综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命题。未达到开考比例1:3而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入围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特殊岗位,须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参加面试。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试讲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为7人,不设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试讲一堂课,时量不超过10分钟,备课时间不超过60分钟,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2)综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本次招聘体检范围。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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