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届考生,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4年12月31日17点前投递个人简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至用人部门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投递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部门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核前开展,针对拟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开展。进入考核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的,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六、考核
考核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一)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无分值,以结果是否异常来判断合格与否,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