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 09:56:5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和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为鲜明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肇始于1954年成立的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更名为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合并组建为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获批重庆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学校共有12个二级学院,在校本科学生1.6万余人。拥有45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医学、法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南山和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建筑面积42.14万平方米。办学70年来,学校秉承“锲而不舍止于至善”的校训和“负重自强创新求真”的校风,面向0~12岁儿童布局学科专业,坚持做精做优师范教育、做特做强非师范教育,形成了面向基础教育和重庆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定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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