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届考生,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表》(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汇总表》(附件4)、个人简历、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近5年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岗位指定招聘电子邮箱(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招聘计划完成后该岗位不再接收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岗位所在二级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的,应在考核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长江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一)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分值各100分,测试时间各为15-3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二级用人单位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