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佐证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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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原标题:2024年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quanzhou.gov.cn/zwgk/rsxx/jszk/202405/t20240511_3036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