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淮北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一)一类至三类人才: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类、B类、C类人才标准。
(二)四类人才:著名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或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教授;或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
(三)五类人才:有博士学位,博士后和海外经历者优先;近5年在行业领域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自然科学类要求5篇以上,人文社科类要求3篇以上)或其他相当高水平成果(奖项、专著、咨政报告等);同时,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服务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四)六类人才:经学校认定的急需紧缺博士。近5年在行业领域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自然科学类要求4篇以上论文,人文社科类要求2篇以上)或其他相当高水平成果(奖项、专著、咨政报告等)。
(五)七类人才:其他博士。近5年在行业领域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自然科学类要求2篇以上论文,人文社科类要求1篇以上)或其他相当高水平成果(奖项、专著、咨政报告等)。
三、相关待遇
详见淮北师范大学官网或咨询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3218)。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一人一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按照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人才招聘文件要求执行。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者登录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hr.chnu.edu.cn:8080/zp.html#/进行账号注册、应聘报名并将详细准确的报名材料作为简历附件上传,同时也可以向各学院联系人咨询应聘事宜。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相关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需求的人才邀请其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