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2024-05-13 16:34:57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五是具有红河州各行业领域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统一安排在红河州蒙自市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需现场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面试工作由红河州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取综合平均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引才环节。

  (六)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考察由州委组织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进;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引进。

  (八)确定具体单位。根据学校专业、面试表现、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拟引进人员,并结合红河州实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引进人员的入职单位。

  (九)公示及递补。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岗位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本人自动放弃的,不再安排递补。

  (十)入职。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相关手续,列为专业化干部人才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拟引进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引进资格。拟引进人员在报名后至引进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引进。

  引进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若至2024年10月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引进。博士研究生若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原则上不予引进,特殊情况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引进。

  六、纪律

  (一)对招引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专项招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招引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招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面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纪检部门反映,也可向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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